常見射線探傷事故的防護與安全
發布日期:2023-11-29 瀏覽次數:661
一、γ射線探傷
γ射線探傷機由放射源和防護罐(用鉛或貧化鈾制成)、控制器、輸源軟管和支架四部分組成。進行探傷作業時,通過控制器把放射源從防護罐內沿輸源軟管輸送到照射探頭,照射完畢再將放射源收回防護罐內儲存。
由于γ放射源可以不間斷地放射出射線,因此只要放射源脫離開防護罐,即便是廢棄源,均可造成輻射事故,使人遭受不必要的照射。常見事故(故障)及其原因如下:
1、探傷機質量問題:
(1)防護殼屏蔽有問題,造成密封源泄漏;
(2)由于設計不合理及組裝不牢,源與源辮接口松動,導致源脫落。
2、部件損壞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
(1)輸源軟管破裂,源不能被收回至防護罐內;
(2)源接頭損壞,致放射源脫落;
(3)輸源軟管未與源辮的掛鉤接合或接合不牢,將源頂出防護罐后不能收回;
(4)源脫落到地面,造成人員受照。
3、運輸中保管不善,源容器丟失。
4、探傷機故障維修,未注意防護,造成照射事故
5、廢源容器亂丟或淺土掩埋,導致放射源遺失與誤受照事故。
二、Χ射線探傷
X射線探傷機與γ射線探傷機不同,只有在開機加高壓之后,才產生X射線。因此,發生輻射事故多為開機時誤照,其原因如下:
1、新機調試,分工不明誤照
在調試新探傷機時,責任者脫離崗位,他人開機使人員受誤照。
2、誤傳聯絡信號誤照
在有人貼X射線膠片時,由于聯絡信號傳遞失誤而開機,造成誤照。
3、開機未示警,誤入受照
在探傷室內外無開機照射的警戒信號,因此,在照射過程中,有人誤入探傷室受到照射。
4、一室雙機,配合失誤受照
在同一個探傷室內,有兩臺探傷機工作,在一機停照而另一機仍在照射時,有人誤入探傷室受到照射。
5、二人作業,配合失誤受照
有二人進行探傷作業,一人去開機,而另一人仍在探傷室而受到誤照。
6、有意傷害受照
在人員之間鬧糾紛,有人趁對方正在探傷室貼X射線膠片時,有意開機傷害對方。
(7)檢修故障受照
在檢修探傷機的故障時,不注意防護而受到照射。
三、射線探傷應急方案流程:
針對上述射線探傷輻射事故(故障)發生的原因,除探傷室和探傷機必須具有完備的安全措施外,國家環保總局于2007年對γ探傷使用單位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1、至少有1名以上專職人員負責輻射安全管理工作。
2、從事移動探傷作業的,應擁有5臺以上探傷裝置。
3、每臺探傷裝置須配備2名以上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參加輻射防護與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
4、必須取得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頒發的輻射安全許可證。
5、探傷裝置的安全使用期限為10年,禁止使用超過10年的探傷裝置。
6、明確2名以上工作人員專職負責放射源庫的保管工作。放射源庫設置紅外和監視器等保安設施,源庫門應為雙人雙鎖。
探傷裝置用畢不能及時返回本單位放射源庫保管的,應利用保險柜現場保存,但須派專人24小時現場值班。保險柜表面明顯位置應粘貼電離輻射警告標志。
7、制定探傷裝置的領取、歸還和登記制度,放射源臺帳和定期清點檢查制度。
定期核實探傷裝置中的放射源,明確每枚放射源與探傷裝置的對應關系,做到賬物相符,一一對應。核實時應有2人在場,核實記錄應妥善保存,并建立計算機管理檔案。
8、每個月對探傷裝置的配件進行檢查、維護,每3個月對探傷裝置的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并做好記錄
嚴禁使用銘牌模糊不清或安全鎖、聯鎖裝置、輸源管、控制纜、源辨位置指示器存在故障的探傷裝置。
9、探傷作業時,至少有2名操作人員同時在場,每名操作人員應配備一臺個人劑量報警儀和個人劑量計。個人劑量計應定期送交有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測量,并建立個人劑量檔案。
10、每次探傷工作前,操作人員應檢查探傷裝置的安全鎖、聯鎖裝置、位置指示器、輸源管、驅動裝置等的性能。
11、探傷裝置必須專車運輸,專人押運。押運人員須全程監護探傷裝置。
12、室外作業時,應設定控制區,并設置明顯的警戒線和輻射警示標識,專人看守,監測控制區的輻射劑量水平。
13、作業結束后,必須用輻射劑量監測儀進行監測,確定放射源收回源容器后由檢測人員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方能攜帶探傷裝置離開現場。
14.探傷裝置轉移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的,使用單位應當于活動實施前填寫“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備案表”,先向使用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經備案后,到移出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異地使用活動結束后,使用單位應在放射源轉移出使用地后20日內,先后向使用地、移出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注銷備案。
15.更換放射源時,探傷裝置使用單位應向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表,申請轉入放射源。探傷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在轉讓活動完成之日起20日內,分別將1份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表報送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16.發生或發現輻射事故后,當事人應立即向單位的輻射安全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報告。事故單位應根據法規要求,立即向使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17.使用固定Y射線探傷室的單位可參照從事移動y射線探傷工作的單位進行γ管理。固定Y射線探傷室應滿足下述要求:
(1)探傷室建筑(包括輻射防護墻、門、輻射防護迷道)的防護厚度應充分考慮γ射線直射、散射效應。
(2)探傷室應安裝固定式輻射劑量儀,劑量率水平應顯示在控制機房內,并與門聯鎖。
(3)應配置便攜式輻射檢測報警儀,該報警儀應與防護門鑰匙、探傷裝置的安全鎖鑰匙串結一起。
(4)探傷室工作人員入口門外和被探傷物件出入口門外應設置固定的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狀態指示燈箱。探傷作業時,應由聲音警示,燈箱應醒目顯示“禁止人內”。
(5)γ射線探傷室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須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
X射線機的使用單位可參照上述內容,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輻射安全管理工作,對探傷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專業知識和輻射安全防護知識的崗位培訓,增強其防護意識,接受法規教育,使之掌握一定的防護知識,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探傷房的防護性能與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室外探傷必須用劑量儀劃定控制區和監督區,并設立警示標志;建立規范的操作規程、安全防護、保管維修等規章制度,確保使用規范,安全可靠,有效地預防輻射事故的發生。